11.各施工单位不得破坏展馆内的一切设施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不得在展馆内、外地面、墙面等上钉钉、打孔、刷胶、涂色、张贴宣传品。
12.各施工单位在搭建展台时不得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等。
13.展台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展馆内进行喷漆、刷漆等工作。
14.各施工单位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升降工具及操作平台,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为保护人身安全,周围应设置安全区,由专人看护.安全区须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15.展会开幕后,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对于搭建期间存在安全隐患的展台,施工单位应在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必须按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回复汉海展览现场施工管理办公室。
17.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完成施工,并负责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现场负责人,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一并登记备案。
18.展馆内施工不得使用电锯、电刨等加工作业工具,不得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如有特殊要求,须到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保卫处办公室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19.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并结合展览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要符合国家环保及消防要求。
20.展台结构不得使用管壁<0.8mm的薄壁受力构件,也不得使用严重锈蚀的受力构件。
室外展台搭建管理规定:
1.所有室外展台的搭建面积和位置须由主办单位申请并经展馆确认后,方可办理施工手续。
2.所有室外搭建展台须提供展台结构图,并加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确认并提供结构计算书。
3.室外展台设计应充分考虑风、雨等自然现象对展台带来的不安全因素。
4.任何展台结构或展品(公司名称、标志、灯箱和海报)严禁超出展位边界。
5.室外安装灯具、插座及配电盘等用电器应选用防雨型。室外用电设备应有可靠防雨措施及漏电保护装置。
6.室外展台应确保展台整体结构的强度、刚度、稳定性以及局部稳定性。即:不能出现可变体系,在荷载作用下(主要是风荷载),不能产生过大的变形。所设计的结构强度应当满足各种荷载所需要的强度。
7.展台搭建材料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标准
并结合展览的特点合理选材,选材要符合国家环保及消防要求。
8.展台结构不得使用管壁<0.8mm的薄壁受力构件,也不得使用严重锈蚀的受力构件。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汉海展览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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